一、在院长领导下,制定全院医疗工作计划和医疗工作总结,并提交批准后实施。
二、根据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结合医院实际,督促、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保证医疗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积极防范医疗事故,减少医疗差错。
三、深入科室,了解和掌握各业务科室医疗技术工作情况,协调各业务科室的工作,组织协调重危病人的抢救、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和院内外会诊;检查分析各科室的医疗质量,搞好医疗质量管理。
四、负责医疗工作的内外联系,办理医疗日常事务。负责安排特殊病人的诊治工作。
五、负责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下级医疗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
六、协调、支持、检查和管理各医疗部门开展专业技术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临床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及聘用工作。
八、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对医疗事故、重大差错进行调查,参与组织讨论、鉴定、处理,作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院长或主管副院长。处理病人的对外联系事务(如转院、会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