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定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三、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患者的会诊和抢救工作。
四、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助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
五、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手续,方便患者就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六、协调门诊医患关系,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群众投诉、来访、来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