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9日,温州市中心医院被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温州市水利局、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授予“温州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这是继我院2013年被评为“全国首批公共机构节能型示范单位”以来,再次获得该领域的殊荣。
温州市中心医院总务科为响应温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号召,切实做好“节约用水”工作,按照考评具体要求,安排人员加班加点,坚持因地制宜、宣传到位、完善设施、用水高效的原则,从技术指标(水计量率、节水器具普及率、人均用水量、用水器具漏失率等)、管理指标(规章制度、计量统计、节水改造资料和设施建设材料、管理维护、节水宣传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方面加强节水日常管理,落实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节水技术改造,积极申报、创建节水型单位,发挥了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引导全社会提高节水意识,参与节水行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总务科 蔡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