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启动价格系统切换,降药价,提医疗服务价…… |
市级公立医院改革今晚10时“开幕” |
涉及九家医院,医保报销比例随之陆续调整 |
在本报12月25日《买药便宜了,看病却贵了,病人实惠了?还是吃亏了》的报道中,虚拟人物“小鹿”现身说法讲述了去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前后她在泰顺县城看病的变化。
今日,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周岁”生日,而市级公立医院改革也将在今晚10时正式拉开序幕。据了解,此次“市级”改革与“县级”改革基本类似,但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面有所微调,医保方面更加完善。
究竟有哪些改动?请您翻开本报12月25日报道并结合今日的报道得到答案——
□见习记者 欧阳潇/文
□刘浩/制图
明起去医院,您会发现——
药价比以前便宜了
明天开始,市民如果去以下九大医院看病,会发现药价(中药饮品除外)跌了,比如价格曾经是115元的药品,现在可能只要100元了。
这九大医院分别是: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市人民医院、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温州市中医院、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眼视光医院、附属口腔医院。
如同“县级”改革一样,“药品零差率”依然是本次改革的主打内容。医院药品曾经被允许提价15%的加成一律被取消,多少钱买入的药品,将以多少钱卖出去。但是,为了扶持传统中医,中药饮片不实行“零差率”。
同时,市卫生局安装了监控平台,对各大医院的药品零差率实施情况进行监控,以保证该政策的长期实施。
也有市民担心,“零差率”实施后,药商会不会抬高药品的出厂价,然后以药品回扣的形式“弥补”医院呢?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郑云蒸表示,首先,所有药品的采购价均由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统一招标确定,各家医院药品销售的价格都相同;其次,一旦发现有医院收受药品回扣,市卫生系统将予以严惩。
“零差率”实行后,对一些药物依赖比较大的慢性病患者或是一个福音,而且那些曾经比较昂贵的进口药、抗癌药品,价格也将明显下降。
对医院来说,药品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例将有所降低。通过测算,改革前我市5大市级公立医院的业务收入中,药品占收入比例达53%左右;而改革后,这个比率将降至45~50%。
您也会发现——五类医疗服务费用比以前贵了
改革后,诊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等五类医疗服务费用将在原来基础上有所上调(详见制图)。 其中“诊查费”改革前称挂号费,并不含药事服务费,改革后统称诊查费,含挂号费、药事服务费。
与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一样,所有医疗服务费用增加部分均不超过药品降价部分的90%,
市卫生局规财处处长金伟光介绍,所有的医疗服务费用的调整均由物价、财务、社保等部门以2012年我市五大市级公立医院的收入为基准进行测算。
如何测算呢?首先,经核算得出,2012年,如实行药品零差率,我市五所公立医院总体的药品价格将降低13558.7万元,物价部门等机构再以这个差价的90%,作为上调的医疗服务的费用,然后再通过精细核算,得出以上诊查费、护理费等各项明细价格。
从金伟光提供的测算表可以看到,以2012年医疗费用、药费为基准,当年我市五大医院的每门诊费用为195.55元,调整后将有所降低,为191.58元,下降2.03%,其中药品费用更是下降到11.06%;每出院人次费用从11591.26元降至11585.98元,下降0.05%。
改革之后,病人医药费有什么变化呢?金伟光谈道,对药物依赖性比较强的门诊病人、慢性病病人的医药费会有较明显的下降,对医疗技术水平依赖较高的住院病人等,价格可能会有所增加,但是,为减轻特殊病种患者的负担,血透、腹透等个别项目不进行调整,仍按原来收费标准执行。
郑云蒸表示,降低药价并提高部分医疗服务费用在于破除“以药养医”并合理引导医护人员将工作倾斜到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医疗服务水平上去。
新的医保——明年4月1日起陆续实施
届时,我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保比例也会跟着改革调整变化,现出台的调整内容有:
1、参保人员(不含离休人员)入住普通病房,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床位费支付限额由原35元/日调整为45元/日,离休人员由原45元/日调整为55元/日;
2、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从700元降低至600元(三级医院);
3、普通诊查费完全纳入医保范围内,住院诊查费的2/3纳入医保范围内。
简单点说,即某人原来在某病房住院,床位费如果是80元,则可医保报销35元,其他金额自付;改革后,可报销费用提升至45元,离休人员的床位费用也以此类推。
改革前,如果某人在我市某三级医院住院,住院费要700元以上才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700元以下则不予报销;改革后,600元以上就可参与医保报销了。
另外,普通诊查费10元可以全额报销,而住院诊查费15元可报销10元。
其他医保报销比例调整的具体内容暂时还未公布,之后将会陆续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