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籍务工者在车祸中罹难 家属决定捐献出他的部分器官 帮他完成人生中最后一件善事
器官捐献于昨晚在市中心医院进行;截至目前,省内已完成204例人体捐献,其中我市占了16例
2014-06-05
本报讯 昨晚,安徽籍在温务工人员小陈(化名)的家属,万分悲痛之余,在温州市中心医院帮小陈完成了生命中的最后一件善事——器官捐献。近日,小陈不幸遭遇车祸,最终经抢救无效处于脑死亡。
据介绍,今年37岁的小陈来自安徽,去年刚结婚,是一个9个月大孩子的父亲。本月2日晚9点,他在永嘉瓯北过马路时被车子撞倒,当晚9点10分,他就被送到当地医院救治,由于伤势严重,当晚9点55分又被转送到了市中心医院。
据医生介绍,当时经检查,小陈伤势非常严重,被送到该院时,神智已经昏迷、瞳孔放大、呼吸微弱、锁骨骨折等等,尤其是经过CT检查发现,小陈颅骨已是特重型骨折。虽然经过医院的全力抢救,无奈还是回天乏力。
昨天上午10时,经临床鉴定,小陈已经处于脑死亡状态。随后,医院通知了家属,在医院方面的建议下,小陈的家属同意将小陈部分器官予以捐献。
昨晚,市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内汇集了有关器官捐献方面的专家,包括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评估组专家也已到场并完成了评估。
经过专家组的评估,及与小陈家属的协商,最终研究决定让小陈捐献出肝脏、肾脏和一对眼角膜(因小陈之前患有乙肝,这对眼角膜只能用于科研)。
据专家组成员介绍,对于肝脏、肾脏的捐献,在取出后,必须分别要在12个小时和24小时内完成移植,因此,他们对小陈所要捐献的器官与受体的配对工作也已在进行当中,目前具体结果还没出来。
考虑到隐私,小陈家属不愿透露更多信息。他们只是说,听到医院方面的建议后,经过慎重考虑,他们决定让小陈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能救助他人,让他的生命在其他人身上得以延续。
据了解,这是在市中心医院进行的首例器官捐献。而截至目前,浙江省已完成了204例人体捐献,其中温州占了16例。
□本报记者 王骁 通讯员 张伊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