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省政府令第379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浙科发成〔2019〕102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对
申报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临床救治体系的研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7天,具体公示内容见附件。
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成果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书面向单位监察部门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为方便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我单位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通讯地址:温州市百里东路252号 ,邮编:325000
联系人:方舒展 电话: 0577-88070209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公示信息表(单位提名)
温州市中心医院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