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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中心医院双屿院区改扩建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 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5/7 9:27:36 阅读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中心医院双屿院区改扩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与温州市中心医院各承担50%,招标人(代建单位,余同)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市名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温州市中心医院双屿院区(下寅)。总用地面积约36251平方米(最终以地籍图为准),总建筑面积约1431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218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 5100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约110110其中工程费用96580

2.2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土建(上部土建、地下室土建)、室内二次装修(上部土建装修、地下室装修)、幕墙工程、场地平整、景观工程、给排水(室外)、电气(室外)、围墙、大门、标识导视系统、电梯、充电桩、变配电、自备电、给排水、消防、电气(室内)、上部空调通风系统、地下室通风系统、燃气、弱电及智能化系统(土建部分)、医用智能化工程(医院管理系统)、泛光照明、抗震支架系统、UPS、气体灭火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医用气体管道系统、医用净化系统、医用饮水RO系统、防辐射工程、厨房工程、气动物流、小车物流等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备案(指验收资料归档备案、项目试运行结束正式移交前向有关部门的备案等,余同)、试运行和保修服务等工程总承包,并包含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评审等所有工作和费用(涉及政府收费的,依据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约定由招标人支付的,不在此列)【具体纳入本次招标范围情况详见下表】。

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划分表

项目内容

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由发包人另行发包


设计

采购

施工

设计

采购

施工

土建(上部土建、地下室土建)

    

     




室内二次装修(上部土建装修、地下室装修)




幕墙工程

    

     




场地平整

    

     




景观工程




给排水(室外)




电气(室外)




围墙、大门




标识导视系统

    




电梯




充电桩




变配电、自备电




给排水、消防




电气(室内)




上部空调通风系统

    




地下室通风系统




燃气




弱电及智能化系统(土建部分)




医用智能化工程(医院管理系统)




泛光照明




抗震支架系统




UPS




气体灭火系统




污水处理系统




医用气体管道系统




医用净化系统




医用饮水RO系统




防辐射工程




厨房工程




气动物流




小车物流




2.4上述招标内容具体以下阶段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内容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资质要求为:投标人资质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与具备1)2)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以下三项业绩之一1201411日至今,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任一方)完成过单个合同公共建筑工程项目(非居住建筑、非工业厂房建筑)且地上建筑面积在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2201411日至今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任一方)完成过单个合同公共建筑工程项目(非居住建筑、非工业厂房建筑)且地上建筑面积在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3201411日至今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任一方)完成过单个合同医院(要求医院等级为三乙级及以上的医院)建筑工程且地上建筑面积在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设计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②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牵头人应为负责施工的企业。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

20141月1日至今,拟派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个合同公共建筑工程项目(非居住建筑、非工业厂房建筑)且地上建筑面积在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监理业绩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项目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20141月1日至今,拟派设计负责人完成过单个合同医院(要求医院等级为三乙级及以上的医院)建筑工程且地上建筑面积在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在建项目,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 (如项目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20141月1日至今,拟派施工负责人完成过单个合同公共建筑工程项目(非居住建筑、非工业厂房建筑)且地上建筑面积在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4其他要求:①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企业(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这些岗位的相关人员应当提供“三类人员”A类证书。A类证书中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上载明的情况一致,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应与提供的任职文件相一致;③企业(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文件。④浙江省外投标申请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则联合体各方都需满足。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选择11名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若合格申请人不足11名的则全部入围。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5179:30,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温州市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wzzbtb.com/wzcms/jsxmjyl/2355.htm。

5.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网址http://ggzyjy.wenzhou.gov.c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15179:30,递交接收地点为: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3楼公共资源交易区开标室(学院路与会展路交叉路口北首),具体以公共资源交易区大屏显示为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7.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由定标委员会采取直接投票法确定中标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名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温州市南塘五组团16幢商办楼     地址:温州市上美小区11幢一单元402

联系人:厉工                           联系人:黄加见 黄媛媛

电话:0577-88181509                   电话:0577-88129902 /1505874979113357506223


0577-88882121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百里东路252号(3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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