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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中心医院关于医疗设备的招标公告

作者:管理员 来源:温州市中心医院 发布时间:2017/1/13 0:00:00
温州市中心医院关于医疗设备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温州市中心医院委托,就监护仪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173075-1/0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监护仪
23.6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7:00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611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2月8日09:30
六、投标地点:温州市国贸大酒店6楼会议室(温州市黎明西路1号)
七、开标时间:2017年2月8日09:30
八、开标地点:温州市国贸大酒店6楼会议室(温州市黎明西路1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4000.00
交付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欢迎投标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继续购买招标文件
4、网上注册: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如不注册,视为放弃。
5、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商的行贿犯罪证明资料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查询期限为2年)。
如委托招标代理公司代为查询,请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按附表内容填写相关查询信息,传真或发邮件至13819182767@139.com
 
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章卫东
联系电话:0577-88070026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0571-81061817
传真:0571-81061817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88509
0577-88882121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百里东路252号(3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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