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心医院大米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中心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中心医院大米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号:MGCG-20181213
四、采购内容:
标项内容 | 估算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
1 | 温州市中心医院大米采购 | 200 | 吨 | 104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需具备相关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并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六、报名、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梅宅路上美小区11幢402室。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授权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八、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会展路与学院东路交叉口以东>,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区)
十、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会展路与学院东路交叉口以东>,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区)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户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账号:715000120196666999
开户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支行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所有潜在投标人可以获取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梅宅路上美小区11幢1单元402室,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577-88129902。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温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温州市江滨西路康乐坊口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1898977171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梅宅路上美小区11幢402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77-88129902,15868774758
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王工
联系号码:0577-88580125
温州市中心医院
温州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