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心医院心电监护仪等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温州市中心医院委托,就心电监护仪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0625-18105301/01-10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 备注 |
0625-18105301 /01 | 心电监护仪 | 30 | 台 | 24 |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
0625-18105301/02 | 冰冻血浆解冻箱 | 1 | 台 | 8 | 一次最大解冻200ml的血浆28袋 |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0625-18105301/03 | 医用显示器 | 1 | 台 | 5 | 屏幕规格:≥21英寸LED(黑白) |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0625-18105301/04 | 无创呼吸机 | 2 | 台 | 31 | 氧浓度21-100%精确可调,调解精度1%,不受流量流速影响 |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0625-18105301/05 | 快速自动阅读器 | 1 | 套 | 7 | 出最终阴性结果所需培养时间≦4 小时 |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0625-18105301/06 | 自动阅读器 | 1 | 套 | 8 | 判读时间:阴性判读时间≤1小时 |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0625-18105301/07 | 医用冷藏冰箱等 | 1 | 项 | 24.10 | 包括医用冷藏冰箱2台,医用冷藏箱2台,医用血液冷藏箱1台,医用双门冷藏冰箱1台,医用冰箱(-86℃)1台 |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0625-18105301/08 | 高压灭菌器 | 2 | 套 | 8 | 1台容积≥50L; 1台容积≥80L |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0625-18105301/09 | 腔镜清洗架 | 1 | 套 | 2.8 | 清洗架结构全部采用316L不锈钢材质 |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0625-18105301/10 | 四道微泵注射器 | 2 | 套 | 4 | 注射控制精度:≤±2% (泵本身机械精度≤±1%) |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截至投标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5、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8室
3.售价:每本300.00元(售后不退)
4、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标书款及标项号。
八.投标地址:温州奥林匹克大酒店3楼会议室(温州市鹿城区民航路8号)
十.开标地址:温州奥林匹克大酒店3楼会议室(温州市鹿城区民航路8号)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招标编号 | 标项内容 | 保证金金额(元) |
0625-18105301/01 | 心电监护仪 | 4800.00 |
0625-18105301/02 | 冰冻血浆解冻箱 | 1600.00 |
0625-18105301/03 | 医用显示器 | 1000.00 |
0625-18105301/04 | 无创呼吸机 | 6200.00 |
0625-18105301/05 | 快速自动阅读器 | 1400.00 |
0625-18105301/06 | 自动阅读器 | 1600.00 |
0625-18105301/07 | 医用冷藏冰箱等 | 4800.00 |
0625-18105301/08 | 高压灭菌器 | 1600.00 |
0625-18105301/09 | 腔镜清洗架 | 500.00 |
0625-18105301/10 | 四道微泵注射器 | 800.00 |
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栏中注明:保证金及招标编号。
十二.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投标报名表,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4. 采购单位:温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温州市江滨西路大简巷32号
联系人:章卫东
联系电话:0577-88070026
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
联系人:林财、马菊美
联系电话:0571-85860232,85860240
传真:0571-85860230
邮箱:lincai800@qq.com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1室,
联系人:喻胜良
联系电话:0571-85860241
7. 行业主管部门: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温州市市府路教育大楼7楼
联系人:王骢
联系电话:0577-8858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