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中心医院焦磷酸测序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采购及设备租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温州市中心医院委托,就焦磷酸测序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采购及设备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xml:namespace>
一.项目编号:0625-18105295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项目病人收费单价 | 最高限价比例 | 年度项目预算 |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焦磷酸测序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采购及设备租赁 | 1 | 年 | 400元 | 85% | 160万 | 本项目主要通过测序完成医院开展的相关药物基因检测 |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租赁设备的主机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2)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本次投标的授权代表近2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供应商需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网站https://www.zcy.gov.cn/)注册完成后,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3日
3.网上报名完成后,向招标代理机构发送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并请缴纳标书费,每份300元,
标书费缴纳账户: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1209006759843
4.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0625-18105295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4日14:30(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九.开标时间:2018年7月4日14:3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32000.00元
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开户行:温州银行鹿城支行
账 号:715000120196666999。
供应商在政采云网上报名后(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了书面报名资料和购买了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电汇单2份加盖公章、政采云报名成功截图),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资金结算窗口确认到账并开具保证金收据。
十二.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 采购单位:温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大简巷32号
联系人: 周联增
联系电话:0577- 88070272
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
联系人:林财,马菊美
联系电话:0571-85860240,85860232
传真:0571-85860230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1室,
联系人:喻胜良
联系电话:0571-85860241
6. 行业主管部门: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温州市市府路教育大楼7楼
联系人:王骢
联系电话:0577-88580125
7.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民航路17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温州市中心医院委托,就焦磷酸测序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采购及设备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0625-18105295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项目病人收费单价 | 最高限价比例 | 年度项目预算 |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焦磷酸测序项目配套试剂、耗材采购及设备租赁 | 1 | 年 | 400元 | 85% | 160万 | 本项目主要通过测序完成医院开展的相关药物基因检测 |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租赁设备的主机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2)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本次投标的授权代表近2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供应商需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网站https://www.zcy.gov.cn/)注册完成后,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3日
3.网上报名完成后,向招标代理机构发送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并请缴纳标书费,每份300元,
标书费缴纳账户: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1209006759843
4.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0625-18105295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4日14:30(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九.开标时间:2018年7月4日14:3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32000.00元
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开户行:温州银行鹿城支行
账 号:715000120196666999。
供应商在政采云网上报名后(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了书面报名资料和购买了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电汇单2份加盖公章、政采云报名成功截图),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资金结算窗口确认到账并开具保证金收据。
十二.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 采购单位:温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大简巷32号
联系人: 周联增
联系电话:0577- 88070272
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
联系人:林财,马菊美
联系电话:0571-85860240,85860232
传真:0571-85860230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1室,
联系人:喻胜良
联系电话:0571-85860241
6. 行业主管部门: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温州市市府路教育大楼7楼
联系人:王骢
联系电话:0577-88580125
7.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民航路170号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