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关于温州市中心医院双泵血透机等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8/14 16:17:14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心医院双泵血透机等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温州市中心医院委托,就双泵血透机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0625-18105450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进口

备注

0625-18105450/01

双泵血透机

2

48

具有常规的血液透析(HD)、血液滤过(HF)、血液透析滤过(HDF)治疗功能以及自动预冲、回血功能

允许

0625-18105450/02

密闭式手术器械盒

5

20

装载篮使用316级别不锈钢,亚光工艺,不仅配套适用于硬质容器,也适用于其他包装材料。

不允许

0625-18105450/03

化学发光成像仪

1

44

采集化学发光、比色、荧光及免染成像等核酸凝胶、蛋白凝胶、印迹膜等的数字图像,并对获得的图像进行数据分析。

允许

0625-18105450/04

全自动封口机

1

5

浮动式恒定压力压合结构设计,适应立体袋和不同厚度纸袋的封口需要

不允许

0625-18105450/05

全自动高压蒸汽灭菌器

1

10

适用于口腔科、眼科、手术室、供应室等医疗卫生部门对所有包装的或无包装的、实心器械、A类空腔器械(牙科手机、内窥镜)、植入性器械、敷料织物、橡胶导管等灭菌。

不允许

0625-18105450/06

手机清洗消毒灭菌机

1

28

用于口腔手机清洗、润滑、灭菌的需要。

允许

0625-18105450/07

心电图机

3

7.6

一体化数字心电图机,心电采集器集成在平板电脑主机里(不接受平板电脑外联接采集器)

不允许

0625-18105450/08

新生儿黄疸治疗仪

1

2.38

基本配置:辐照灯箱,可移动机架

不允许

0625-18105450/09

胸外按压仪

1

30

用于成年患者实施心肺复苏;

允许

0625-18105450/10

牙科X线片机

1

15

X射线球管:高频直流≥200KHz

允许

0625-18105450/11

管控药品智能管理工作站

1

45

用于成年患者实施心肺复苏;

不允许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截至投标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5、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供应商直接从公告附件下载电子版采购招标文件。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831

3.网上报名完成后,向招标代理机构发送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并请缴纳标书费,每份300元,

标书费缴纳账户: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1209006759843

4.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0625-18105450

.投标截止时间:201894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址:温州奥林匹克酒店3楼会议室(温州市民航路170号)

.开标时间:201894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温州奥林匹克酒店3楼会议室(温州市民航路170号)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9600.00元;

支付方式:银行汇款、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号:1202021209006759843

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栏中注明:保证金,项目编号:0625-18105450

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 采购单位:温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温州市江滨西路大简巷32

联系人:章卫东

联系电话:0577-88070026

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

联系人:林财

联系电话:0571-85860240

传真:0571-85860230

邮箱:lincai800@qq.com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1401室,

联系人:喻胜良

联系电话:0571-85860241

6. 行业主管部门: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王骢

联系电话:0577-88580125

 

0577-88882121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百里东路252号(3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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