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咨询公告201901
我院拟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具体清单详见附件一),为加深对各品牌主流产品的了解,现诚挚邀请相关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报名参加。
1、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供应商;此制造商或代理商即为后续的投标商。
2、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规定的医疗器械销售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规定的、处在良性循环的、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经营范围需涵盖我院采购的物品,出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3、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和资质(如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等);
二、介绍内容:
1、生产厂商基本情况(包括规模、生产水平、技术研发等),若代理商参加的另须提供代理商基本情况。
2、主推产品规格型号、价格、产品特点及优势(包括但不限于功能、技术性能、材料工艺等)。可以提供各竞争产品性能对比表。
3、产品市场使用情况(包括客户名单、市场占有率等)。
4、产品维保、售后服务情况及承诺。
三、介绍形式:
1、PPT投影介绍(自备U盘储存)。
2、每个厂商或代理商介绍不超过10分钟。
3、答问环节(每个厂商/供应商5分钟)(视具体情况)。
4、现场提供设备报价情况。(包括设备报价及承诺保修年限,其中租赁设备的耗材(试剂)价格及租赁价格需分项报价)。
四、邮件报名须提供材料(均为电子版):
1、制造商或代理商的资质证明文件 [授权书和上述报名资格中要求提供的文件(所有文件均须盖有制造商或供应商的公司鲜章)]。
2、主推产品彩页资料。
3、主推产品的原始技术参数(纸质文件公司盖章后扫描或原版datasheet)。
4、主推产品的技术参数word版。
5、主推产品申请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6、PPT投影电子文件。
7、浙江省内其它医院同型号产品的中标价格及合同。
8、报名公司需分项目将以上报名要求资料压缩打包,文件夹命名为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未按照上述命名要求发送资料者,邮件拒收)。
五、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
六、联系人:王慧琪 (邮箱:1059421417@qq.com) , 电话:0577-88070776。
七、对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及证明文件等)者,院方将参照招投标法申请处罚措施。
八、时间:另行通知。
九、地点:另行通知。
温州市中心医院设备科
2019年12月4日
附件一:
编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所属科室 | 备注 |
1 | 全能宫腔镜双重系统 | 1 | 55万 | 妇瘤科 | |
2 | 双极等离子宫腔电切镜系统 | 1 | 45万 | 妇科 | |
3 | 超声监视妇科手术仪 | 1 | 20万 | 人流室 | |
4 | 髋关节镜手术器械 | 1 | 68万 | 骨科 | |
5 | 手术显微镜 | 1 | 80万 | 耳鼻喉科 | |
6 | 电子气管镜 | 2 | 58万 | 六院气管镜室 | |
7 | 冷冻治疗仪 | 1 | 26万 | 感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