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中心医院加速器机房新建工程已由批准建设,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温发改立[2018]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温州中心医院(双屿院区)内。工期:同土建安装。招标内容主要包括空调供货及安装,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为准。工程费用约10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符合其中之一即可,也可由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与空调制造商或代理商组成联合体投标;单独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具有空调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施工企业与代理商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该代理商须具有空调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要求: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年9月19日 -2019年10月8日到温州市鹿城区梅宅路上美小区11幢1单元402室(温州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温州市中心医院(双屿院区)(下寅)5号楼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温金路71弄16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77-85552507 |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梅宅路上美小区11幢402室 联 系 人:李明闯 电 话:0577-86757568,15868774758 传 真:0577-8812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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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