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中心医院加速器机房新建工程已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温发改立[2018]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温州鹿城区温州中心医院(肿瘤院区)内;新建加速机房建筑面积: 1372.16平方米,其中直线加速器机房690平方米、附属配套用房682.17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桩载荷试验、低应变动力检测等;具体详见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招标工期:桩基检测要求实际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后一周内提交检测成果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均在有效期内。
3.3其他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认证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上批准的计量认证范围及限制要求里必须有与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对应的参数。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加投标者,请2019年09月23日至2019年0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6:30 时在温州市南汇街道梅宅路上美小区11幢402室(温州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领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09月29日10:00分,地点为温州市中心医院(双屿院区)(下寅)5号楼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市中心医院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代理机构: | 温州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温金路71弄16号 | 地址: | 温州市南汇街道梅宅路上美小区11幢402室 |
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人: | 李明闯 |
电话: | 0577-85552507 | 电话: | 0577-86757568,158687747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