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625-20215899
二、项目名称:核酸检测基地工程配套设备
三、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核酸检测基地工程配套设备 | 见附件 | 1 | 项 | 1970100.00 | 1970100.00 | 杭州明权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 杭州市余杭区康信路597号7幢 | 91330110583214149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核酸检测基地工程配套设备 | 核酸检测基地工程配套设备 | 见附件 | 1项 | 1970100.00 | 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龚得朋、邬寿林、朱修林、陈海霞、陈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下述计费标准的75%,分段计算累计汇总:
服务类型、费率、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20以下 | 3.8% | 3.8% |
20-40 | 3.3% | 3.3% |
40-60 | 2.6% | 2.6% |
60-80 | 2.0% | 2.0% |
80-100 | 1.5% | 1.5% |
100-500 | 1.1% | 1.1% |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7803.3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鹅湖村头陀寺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卫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70026
质疑联系人: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监察室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070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财,马菊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40,85860232
质疑联系人:喻胜良、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1、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陈先生、马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23909
传真:057788506788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