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中心医院委托,现就零星标识标牌采购项目(重招)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ZJJX2020-GK-03
2.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备注 |
一 | 零星标识标牌采购项目(重招) | 1 | 项 | 15万元 | 15万元 | 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的经营内容;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报名时间和地点: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到温州市鹿城区牛山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405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报名,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 获取招标文件: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6.招标文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后日起的第5个工作日内
7.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下同);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说明: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人员为准];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 (提供的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8.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0年3月19日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商务大厦2405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9.开标时间:2020年3月19日9:30;
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商务大厦2405室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必须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投标人可以采用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如采用直接送达方式:投标当天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当地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人至多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的活动需遵循温州市中心医院的相关规定;
如采用邮寄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邮件外包装上请注明投标人信息(包括投标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以便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邮寄投标文件的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疫情期间快递在途时间较长,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邮寄时间。
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商务大厦2405室
收件人:黄运杰 联系电话:13600681656
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评审中如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595434986@qq.com向投标人发送电子邮件,投标人应在收到电子邮件后半小时内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回复。
10.答疑与澄清: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11.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温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温州市江滨西路大简巷32号
联系人:周联增 联系电话:0577-88070066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2405室
联系人:黄运杰 联系电话:0577-88988856 邮箱:595434986@qq.com
10.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中心医院监察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070045
温州市中心医院
浙江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