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供应商:
温州市中心医院(双屿院区)加速器机房新建工程辐射防护门补充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五页资格证明文件中以下内容“d)具备中子射线防护门的生产经营范围(如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相应销售授权函原件并出具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修改为“d)营业执照中必须有辐射防护工程和辐射防护门的经营范围(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原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0年6月5日下午14:30整。
温州市中心医院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