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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中心医院便携式核酸检测系统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9/30 16:16:19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心医院便携式核酸检测系统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625-20215709-2(重招)

二、项目名称:便携式核酸检测系统

三、中标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便携式核酸检测系统

S-Q31A

1

178,000.00

178,000.00

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环城东路1152

91330300145049964U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

1

便携式核酸检测系统

便携式核酸检测系统

圣湘生物

1

178,000.00

S-Q31A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洪星、张秀尧、张益光、高铁、颜孙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下述计费标准的75%,分段计算累计汇总: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20以下

3.8%

3.8%

20-40

3.3%

3.3%

40-60

2.6%

2.6%

60-80

2.0%

2.0%

80-100

1.5%

1.5%

100-500

1.1%

1.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73.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温州市中心医院

  址:温州市江滨西路康乐坊口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温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70025

质疑联系人:温州市中心医院监察室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070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财,马菊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4085860232

质疑联系人:喻胜良、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1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陈先生、马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23909

传真:057788506788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


0577-88882121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百里东路252号(3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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