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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心医院内镜中心装修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1/22 18:12:01

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心医院内镜中心装修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ZLCZB(Z)-2021-114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镜中心装修工程项目业主为温州市中心医院,招标人为温州市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地址位于温州市中心医院双屿院区;工程投资额 2137279.79 ;工期:  80 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装修面积约 963  

2.2招标范围:装修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4.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4.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4.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5、评审分值构成:技术资信标40分,商务标:60分

6、投标截止时间: 2021- 12  - 13      14:30:00 

8、投标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1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受理区)

9、开标时间: 2021-  12   -  13    14:30:00

10、开标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1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开标区)

11、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1.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1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11.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11.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可以(邮寄形式,建议顺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并需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到

11.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2、其他事项:

12.1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到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截止日之后获取到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2.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29号(三想集团5楼),

联系人:肖女士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577-85552307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中路229号(三想集团5楼)

联系人:郑永强

电话: 0577-89887255

手机:13757727199

传真:0577-89887255

 


0577-88882121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百里东路252号(3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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