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心医院AI质控管理平台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0625-21105502
项目名称:AI质控管理平台
采购单位:温州市中心医院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
目 录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
项目概况
温州市中心医院AI质控管理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2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0625-21105502
项目名称:AI质控管理平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50,000.00
最高限价(元):95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AI质控管理平台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9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支持临床医生书写病历时,自动实时提醒病历问题点。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元):0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0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01室。
3.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2日09: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中心医院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利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70778
质疑联系人:温州市中心医院监察室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070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40,85860232
质疑联系人:喻胜良、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1、0571-85860270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市行政中心18号楼7楼717室
联系人:王骢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80125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 温州市中心医院AI质控管理平台项目采购 | ||||||||||||||||
2 | 采购内容及数量 | AI质控管理平台 1项 | ||||||||||||||||
3 | 最高限价 | 95.00万元。 | ||||||||||||||||
4 | 公告媒体 |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 ||||||||||||||||
5 | 电子交易 平台 |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 ||||||||||||||||
6 | 投标报价 |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
7 | 踏勘现场 | □ 组织 √ 不组织 | ||||||||||||||||
8 | 样品 | □ 提供 √ 不提供 | ||||||||||||||||
9 | 演示 | □ 要求 √ 不要求 | ||||||||||||||||
10 | 招标文件 澄清 |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 | ||||||||||||||||
11 | 投标文件 组成 |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 ||||||||||||||||
12 | 投标文件 的编制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
13 | 投标文件 的签章 | 采用电子签章。 | ||||||||||||||||
14 | 投标文件 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01室。 收件人:林财(15158188766)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
15 | 投标截止 时间和投 标地址 |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地址: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01室。 | ||||||||||||||||
16 | 开标时间 和地址 | 详见招标公告 | ||||||||||||||||
17 | 开标 |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18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19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90天 | ||||||||||||||||
20 | 采购进口产品 | 详见招标公告 | ||||||||||||||||
21 | 节能产品 |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的采购。 | ||||||||||||||||
22 | 环境标志产品 |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的采购。 | ||||||||||||||||
23 | 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 | 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次采购标的为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6)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8)本项目不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9)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其报价不予扣除。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24 | 代理服务费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下述计费标准的75%计算,不累进:
投标人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2、代理服务费支付: 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 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 号:1202021209006759843 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 ||||||||||||||||
25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
26 | 其他 |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供方。
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
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院方、需方相同。
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供方相同。
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对标注“▲”的条款的负偏离将导致废标。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七)特别说明:
1.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2.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八)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投标人的风险
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 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2)投标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3)采购要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4)投标产品清单(格式见第六章);
(5)系统对接能力;
(6)技术方案;
(7)工作预案;
(8)项目实施人员配置方案及证明材料;
(9)培训计划;
(10)售后服务方案;
(11)投标产品著作权证书;
(12)卫健委电子病历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临床检验结果共享互操作性规范》(POC)测试认证的证书;
(1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案例业绩
(1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3.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3)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第六章);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5)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电子交易平台有关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 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一)开标形式
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三)开标流程
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2、开标第二阶段
(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
(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3)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
(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允许延长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的,以评标委员会同意的时间为准。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但明显计算错误、单位错误且按上述顺序修正导致修正后结果明显不合常理、或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明显冲突的,评标委员会可讨论决定修正顺序。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30分钟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AI质控管理平台为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不同投标人同一制造商产品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3.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一)确定中标人
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温州市中心医院AI质控管理平台项目的评标。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产品;均相同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或经授权的评审小组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
(5)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声明内容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条款的;
(8)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9)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0)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7)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3)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
(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商务技术评分
商务技术评审合格的,由评标专家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及其他的最终评审得分为全体评标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各投标人商务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采购政策情况评审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投标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
3、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按招标文件约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1、商务技术分(0-70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1 | 技术指标的符合性 | 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为40分,标记“★”条款如出现负偏离,每有一项偏离的扣3分,其它条款每出现一个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具体偏离情况在投标文件列明。 | 40分 |
2 | 系统对接能力 | 为满足病历五级的评测要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与采购单位电子病历系统对接的接口方案,是否能满足信息在病历五级评测中的功能要求进行打分。 完全满足要求,得4分;基本满足要求,得2分;不能满足要求,得0分。 | 4分 |
3 | 技术方案 | 对目标能合理分解,分段控制目标明确,控制措施方法科学、安排合理,能够确保进度控制质量及目标的实现,方案完整合理详尽,技术架构、业务流程是否清晰,完全能达到初步设计的要求。 技术方案完全符合整体要求,得4分;技术方案基本符合整体要求,得2分;技术方案不符合整体要求,得0分。 | 4分 |
4 | 实施方案 | 针对不同的情况有相关的实施方案,能及时、有效、稳妥的协调处理建设上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实施方案完全符合整体要求,得4分;实施方案基本符合整体要求,得2分;实施方案不符合整体要求,得0分。 | 4分 |
5 | 项目实施人员 | 项目经理要求有三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具有PMP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认证,均满足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项目组驻场实施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每满足1人得1分,最多得2分。(相关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电子签章)。 | 4分 |
6 | 售后服务 | 根据售后服务承诺的范围和完善程度(包括保修、服务标准,驻场人员配备,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项目验收后的本地化驻场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分。 | 3分 |
7 | 投标产品著作权 | 1、投标人具有电子病历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系统开发架构软件(基于电子病历及科研病历系统开发、设计的软件架构)著作权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内涵质控管理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上述著作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 5分 |
8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没有不得分。 提供上述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 1分 |
9 | 案例业绩 | 投标人提供 2018 年1月1日(签订里去为准)至今,自主电子病历系统在三甲医院与非自主 HIS 系统集成,并通过卫健委在电子病历五级及以上等级应用的评 测建设案例经验。(要求提供通过测评认证的证明文件,医院建设合同,及院方联系方式,并标明 HIS 厂商) 每提供一个得案例得1分,满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 | 5分 |
2、价格分(0-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3、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以上商务技术分及价格分之和。
一、项目建设背景
在医疗改革和市场化的影响下,医院目前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医院从“以管理为中心”逐步转向为“以病人为中心”,医院的管理者开始专注于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高业务运营效率、加强内部管理、 降低运营成本,以提高医院竞争力。坚持社会效益为第一位;通过提高社会效益来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提高 经济效益,增进经济实力,扩大再生产和发展医学科学技术,进一步提高社会效益,这已成为医院生存与发 展的战略思路。
未来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将是以科学规划、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从临床及相关 业务系统的功能扩展、管理与决策、集成与整合、关键技术支撑、项目管理等多方着手,在改造和整合现有 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向全面的数字化医院方向发展。通过建设更完善的信息系统,医院领导才能更加方便快 捷的获取到医院目前的整体运营情况,并结合相关的评审标准指标,分析目前医院各项运营数据与评审指标 的差距,进行决策分析,以便及时作出适当调整,适应未来医疗业务发展需要,实现持续改进,支持可持续 发展需要。
电子病历已发展成为医院临床与管理信息系统的核心代名词。推进电子病历建设,规范电子病历管理, 考察电子病历应用对医院管理各环节的实际作用与效果,是现代化医院管理的重要基础。2010 年,卫生部下 发了《关于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将试点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由其制 定出台了一系列电子病历相关的业务规范与管理性行业标准。例如《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等。在 2011 年底,出台了《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 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2017 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同意医院管理研究所进一步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 水平分级评价有关工作,于是医院管理研究所总结自 2011 年以来的评级经验,结合现阶段医院信息化发展的现状和新的技术发展趋势,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布了《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修 订征求意见稿)》,以适应我国现有电子病历系统建设水平。
因此,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与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文件,加强和持续推进卫生信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促进实现医疗机构内部及跨机构医疗协作和标准化,我院此次将依照《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五级建设的要求,进行电子病历五级评测建设,完善内涵质控管理系统业务功能,以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用,以评促改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医院的整体信息化建设水平.把我院信息化水平打造成地区信息化建设的领先单位。
二、项目技术建设指标及能力要求
1. 先进性
从温州市中心医院的实际需求出发,对此次系统工程进行全面规划,采用现代化的理念和技术,对系统的设计做到合理化、科学化,达到低投资、高效益;建成系统先进、适应未来发展,并具有强大的发展潜力。并为医院的管理带来便利,提高工作效率,带来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 安全性
此次系统采用多种手段防止各种形式与途径的非法破坏,建立健全各种保证措施,使系统处于正常运行。并在应用层面提供对数据的保护,保护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抗抵赖性。系统安全性应支持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3级要求。支持病历数据访问日志审计功能、权限管理功能。
3. 规范性
此次系统建设是一个规范综合性系统,需遵从所涉及业务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规范各项技术规定,做好系统的标准化设计与管理工作。
4. 成熟性
为保证我院原有系统数据与新上系统数据交互的互联互通,保证系统运行的速度与数据质量,要求投标人应用技术符合国家卫健委关于互联互通四级与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五级的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要求。
5. 建设经验
为保证我院此次内涵质控管理系统的建设满足未来我院在卫健委专业电子病历五级的建设要求,要求投标人企业拥有独立自主实施完成电子病历系统,并参与电子病历评测建设的项目案例经验。
1) 医疗卫生行业及信息化政策法规
《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卫办发[2002]116号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
《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
《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规范》
《临床检验结果共享系统互操作行规范》
《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
《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解决方案》
《医院会计制度》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2)中国卫生信息数据标准
《国家卫生信息化标准基础框架》
《中国卫生信息标准基础数据集》
《中国医院信息基本数据集标准》
《卫生信息数据规范指南》
《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
《妇幼年报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
3)国际医疗卫生数据标准
国际疾病分类ICD-9和ICD-10,其中ICD-9-CM是ICD-9在美国的临床修订版,ICD-9-CM更适合于临床的需要,是DRG分组的基础。
医学数字化影像通讯标准 DICOM3
系统化医学名称—临床术语标准 SNOMED CT
观测指标标识符逻辑命名和编码标准 LOINC
医疗卫生领域信息交换标准 HL7 V3
临床文档架构 CDA R2
4)信息安全规范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国保发(2005)16号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方案设计指南》国家保密标准BMB23-2008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测评指南》国家保密标准BMB22-2007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国家保密标准BMB20-2007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工程建立规范》国家保密标准BMB18-2006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国家保密标准BMB17-2006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技术要求》国家保密标准BMB16-2004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安全审计产品技术要求》国家保密标准BMB15-2004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入侵检测产品安全技术要求》国家保密标准BMB13-2004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漏洞扫描产品安全技术要求》国家保密标准BMB12-2004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防火墙安全技术要求》国家保密标准BMB11-2004
《涉密信息设备使用现场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要求》国家保密标准BMB5-2000
《电磁干扰器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国家保密标准BMB4-2000
《使用现场的信息设备电磁泄漏发射检查测试方法和安全判据》国家保密标准BMB2-1998
《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国家保密标准BMB3-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
四、总体要求
1. 目标
在确保医院顺利通过电子病历五级评测的前提下,以“以评促建、以评促用”的原则实现医院临床应用、医疗管理及运营管理各方面的水平提升,具体目标如下:
Ø 通过内涵质控的建设,更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完善质控管理流程,为病历五级的建设与评测提供更完善的功能支持;
Ø 根据医院的自评分调研情况明确医院信息化建设现状,对比申报等级的指标要求查漏补缺业务系统以及做对应的改造和建设,投标方应站在医院整体规划,多个项目建设的角度合理实施,最大程度的保证没有重复性投入,保证经济效益最大化,实施方案合理化,最终我院可在计划时间内顺利完成并通过测评;
Ø 针对整体的测评流程,对每个环节做相应的应对计划和职责方面的分工规划,保证各个测评环节顺利实施;
Ø 最后通过本次内涵质控管理系统的建设实施,大幅度提高医院的信息化水平、医疗服务水平及运营管理水平
五、项目建设具体技术功能及要求:
序 号 | 建 设 内 容 | 预 算 (万元) |
1 | AI质控管理平台系统 | 95 |
AI质控管理平台系统
1. 医生端质控
(1) 医生端提醒
★支持可视化展示书写医生本月与上月病历问题量等统计数据。
2. 环节质控
(1) 医生端监控
Ø 支持实时监控医生端自动质控情况,并支持实时监控相关文书问题及修改情况;
Ø 支持实时监控各类文书及规则同比。
(2) 环节监控
Ø ★支持实时监控在院患者全院级、科室级病历质量情况,并支持实时展示监控病历总数,分等级展示病历质控情况;
Ø 支持可视化展现在院患者问题科室、问题病历排行等情况;
(3) 环节质控
Ø 支持智能检出病历问题点;
Ø 支持查看患者视图、对病历、检查、检验等内容进行查看
Ø 包含电子化质控录入,一键导出质控报表。
3. 终末质控
(1) 终末监控
Ø 支持实时监控在院患者全院级、科室级病历质量情况,并支持监控出院1个月内病历质量;
Ø 支持可视化展现包含可视化展现问题科室、问题病历排行等情况;
Ø 支持自定义时间、全院或某科室的病历质控情况导出。
(2) 终末质控
Ø 支持智能检出病历问题点;
Ø 支持查看患者视图,对病历、检查、检验等内容进行查看;
Ø 包含电子化病案质控录入,一键导出质控报表。
4. 既往质控
(1) 既往监控
Ø 支持监控出院1年内患者病历全院级、科室级病历质量情况,并支持实时展示监控病历总数,并分等级展示病历质控情况;
Ø 支持可视化展示病历问题量、病历问题科室分布、问题病历分类等;
(2) 既往质控
Ø 支持智能检出病历问题点;
Ø 支持推荐问题病历,对抽查病历做到重点推荐;
Ø 支持查看患者视图,对病历、检查、检验等内容进行查看;
Ø 支持一键导出质控报表;
5. 整改通知
(1) 医生端
Ø 支持医生端接收整改通知、处理返修等操作。
(2) 整改管理
6. 核心制度质控
Ø 核心制度质控(环节/终末):支持(环节/终末)自动质控核心制度病历、自动推荐核心质控病历。
7. 运行监控
★运行监控支持系统使用人数、使用情况、操作情况进行可视化图表展示,为医院及系统管理人员提供管理分析指标与依据。
8. 规则管理
规则管理支持智能化规则引擎所有规则展示,并支持管理人员对智能化规则自定义。
支持管理人员对质控规则所属科室变更、规则启停用等配置操作。
系统支持特殊病种的质控规则配置要求。
系统支持专科化病种的规则配置要求。
9. 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支持系统所需科室、人员、角色、权限等数据进行可视化、一键化操作,简化平台管理操作。
支持科室字典导入、科室信息新增与修改;
支持用户字典导入、用户信息新增与修改、用户信息对照;
支持角色字典导入、角色信息新增与修改、角色信息对照;
支持角色权限分配;
10. 住院数据接口
系统需支持与电子病历系统、HIS、数据中心、集成平台等临床系统或数据对接系统进行对接,主要对接数据为实时病历数据、实时医嘱数据、实时检查数据、实时检验数据、实时护理数据等。
支持实时医嘱数据接口;
支持实时电子病历数据接口;
支持实时检验数据接口;
支持实时检查数据接口;
支持数据中心对接接口;
支持集成平台对接接口。
支持实时护理数据接口
支持实时费用数据接口
支持实时手麻数据接口
11. 智能规则库
系统支持九大规则库,可对病历描述前后不一致,症状体征描述不规范,诊断缺失等进行病历内涵质控,包含病案首页规则库、时限次数规则库、文书完整规则库、数据合理规则库、专有名词规则库、内容一致规则库、医学逻辑规则库、病情记录规范库、诊治分析规则库。
病案首页规则库:支持病案首页项目缺失、编码错误等校验。
时限次数规则库:支持病历文书未在规定时间内书写、未按规定次数书写等问题校验。
文书完整规则库:支持病案文书缺失校验。
数据合理规则库:支持病历数据是否合理与准确性校验。
专有名词规则库:支持医学专有词汇错别字校验。
内容一致规则库:支持病历文书内内容一致校验、支持病历文书与各护理/手麻等内容一致校验。
医学逻辑规则库:支持病情检出与治疗等不符合医学逻辑问题校验。
病情记录规范库:支持患者病情是否依据真实情况记录等校验。
诊治分析规则库:支持病历是否记录诊治过程、病情分析过程进行书写等校验。
12. 消息集成
系统支持AI内涵质控产品与电子病历医生端集成,智能提醒中“医生端提醒”可通过小程序浮现在电子病历工作站中。
支持AI内涵质控产品与电子病历医生端集成;
支持智能病历内涵质控结果直接展现在电子病历相关界面中;
投标时要求提供技术方案,对目标能合理分解,分段控制目标明确,控制措施方法科学、安排合理,能够确保进度控制质量及目标的实现,技术架构、业务流程,方案完整合理详尽,完全能达到初步设计的要求。
项目工期时间: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新系统的配套实施以及第三方业务系统的改造建设,并符合招标及合同要求可予以验收。提供针对不同情况的相关实施方案,包括建设上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方案等,保证项目及时、有效、稳妥的推进实施。
1)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开发驻场进行技术配套支持。
2) 项目经理要求有三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具有PMP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认证;驻场实施人员要求及2人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驻场实施人员驻场时间为项目实施期及验收合格后一年。
3) 本项目中任何更新或改造的子项目,在实施前必须进过院方同意才能更新或改造。
1) 投标人必须根据使用方的实际情况,为使用方制定合理完善的培训计划。
2) 项目在正常上线的过程中,不能影响院方临床业务的正常开展。
3) 投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
4) 投标人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及各项支出列入“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 ;
5) 所有的培训费用必须计入投标总价。
4.1 验收时机
安装集成、调试及工程建设达到要求后,可进行工程验收测试。
4.2 验收组织
成立由医院项目为主、承建商以及使用部门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验收。
4.3 验收要求
1) 工程验收规范(包括项目、指标、方式等)应由投标方在验收前15个工作日前提交给招标方,招标方可根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进行合理的修改与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
2) 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时,投标方应提交全套、完整的工程安装手册、配置、操作手册、源代码、技术资料等,以及所有与用户、设备等相关联的说明、表格等资料,并有责任帮助整理、装订、归档。
1) 所提供应用软件系统均需提供从验收合格后起不少于1年免费维护;
2) 驻场实施人员要求2人及以上,驻场时间为项目实施期及验收合格后一年;提供驻场服务承诺函;
3) 项目免费维护期结束后,项目总体维护费用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应提供7×24×365天小时服务,若电话中无法解决,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
4) 应提供应用软件系统扩充、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
5) 在实施及免费维护期内,应满足所提供软件的功能模块客户化需求;
6. 付款方式
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同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2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剩余10%合同款转为履约质保金在免费质保期结束后1个月内支付。
(二)、项目系统上线说明:
1、新系统在上线或改造现有系统前,应提前和院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并保证在不影响院方现在业务运行的前提下进行上线或更新。
2、项目上线过程中,乙方应和甲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的实施质量。
温州市中心医院采购的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决标 为中标人。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合同主要条款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文件
(4) 偏离表
(5) 招标内容及要求
(6) 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如有的话)
(7) 履约保证金
(8) 承诺书 (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相一致。
3、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
4、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分项价格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5、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已规定。
6、交货时间及地点。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0625-21105502
采购单位:
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0625-21105502
采购单位:
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致:温州市中心医院、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符合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承诺如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签章)
年 月 日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2)投标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3)采购要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4)投标产品清单(格式见第六章);
(5)系统对接能力;
(6)技术方案;
(7)工作预案;
(8)项目实施人员配置方案及证明材料;
(9)培训计划;
(10)售后服务方案;
(11)投标产品著作权证书;
(12)卫健委电子病历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临床检验结果共享互操作性规范》(POC)测试认证的证书;
(1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案例业绩
(1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投标声明函
致:温州市中心医院、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投标人名称)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提交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90日。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4. 我方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情况:
5.我方单位负责人同时为下列单位的负责人:
6.我方直接控股的单位、由我方管理的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投标。
7.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有: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9.在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被列入,说明具体情况,否则删除本行
10.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1. 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12.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联系人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
投标人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 |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一一对应如实填写技术响应表,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
投标人签章: 日 期:
投标产品清单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产品名称 | 著作权人 | 数量 | 单位 | 版本号 | 详细描述 |
1 | ||||||
2 | ||||||
3 | ||||||
4 | ||||||
5 |
业绩清单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内容 | 签订日期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附: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 期: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3)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第六章);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5)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总价 | 采购政策情况 |
1 | 小写:
大写: |
投标总价包括本项目所采购产品及其包装、运输、搬运、卸货、损耗、税金、管理费、更换及服务等的所有费用。
特别提醒: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确保政采云系统投标信息与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一致!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签章: 日 期:
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2021年上半年温州市市直属公立医院AI质控管理平台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625-21105502)并在此承诺:
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承诺方(投标人)法定名称: (签章)
承诺方(投标人)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承诺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