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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门诊医保卡使用若干问题解答

作者:医保科 来源:温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10/10/23 0:00:00
    《温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正式在我市实施以来,来自参保人员的质问和疑虑就一直没有停息过,我院医保办公室也接待和受理了不少有关此类的投诉及咨询。许多参保人都认为医保门诊统筹太复杂,不光看不懂,而且使用起来很是糊涂。为此,院医保办特意整理了几个具有共性的、突出的问题及详细解答,刊登于此,希望能给我市所有的参保人员带来便利,以利于医保政策更稳健的发展。
 
    问题一:医保卡里的钱当年如不用光,就会过期作废?
    解析:其实这是误解,每人医保卡里的钱(个人账户)就如同私人财产一样,谁也无权废止。如果当年没有用完,则作为历年账户储存在个人账户里;那么在来年使用时,先用完当年的个人账户后,就可以继续使用上一年的个人账户,以及可以顶替个人帐户用完后的自负部分。至于自负部分的使用,按规定,当年个人账户上的钱用光后,市民需要在职自负1000元退休自负800元作为起付标准,也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的用药范围内购买药品。   
   
        问题二:规定中的外配处方,谁来把关?
        解析:为鼓励市民上社区卫生中心看病,也为分流和解决我市各大医院的就诊难的问题,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药店倾斜,如在三级大医院看病,门诊费用只能报销5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医保定点药店可报销80%-70%。如果医院里没有病人需要的药品,按规定,医生应尽量给病人外开处方。但目前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外配处方往往会涉及到患者安全用药及责任的问题,这在今后尚需要卫生部门的进一步配合,如制定相关政策进行规范。
   
    问题三:家属为什么不能代为开药?
    解析:医保政策规定;医保门诊统筹就诊时,必需人、证、卡一致,如果持卡人确实因身体等原因不能亲自前来就诊,则可到二级以上的医院开处相关证明后,方可办理家属代开药品的有关手续。所以,并不是所有家属不能代买药,而是若有真正的、确实的身体原因就可以在办理手续后,由家属代开。
   
    问题四:还未办理医保门诊统筹的市民,办好还是不办好?
    解析:到底要不要办理医保门诊统筹?办理是否划算?很多市民为此事犯愁。其实,医保门诊统筹的一个原则是:“早参保、早享受”,也就是说越早缴纳参保,就越早享受医保。医保门诊统筹
最少要缴纳20年,一直缴到法定退休年龄(男的为60周岁,女的为50周岁)。如果不足20年,就要补足20年需要缴纳的数额,如果迟缴,退休后需要缴纳的数额就较大。
 
    以上罗列的几个问题,只是我市市民因对医保政策缺乏了解而造成众多疑惑的一个侧面,如若还有其他有关医保的问题,可直接向“市二医医保办公室”电话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相关医保的政策、制度、规定、消费等一切疑问的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88070027   88070036
咨询时间:上午:7.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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