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625-23105633
二、项目名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耗材(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
三、中标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耗材(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 | 见附件 | 1 | 项 | 见附件 | 3552850.00 | 杭州弘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谷商务中心7号楼10层 | 91330106555153000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耗材(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耗材(试剂)及配套设备租赁 | 见附件 | 1项 | 见附件 | 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祖木、邓泽静、雷金娟、郑万挺、林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85%向中标供应商收取,计费基数为中标总价,分段计算累计汇总。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试剂、耗材部分为单价合同。合同期为本次中标设备验收合格后1年或试剂、耗材采购量达到预算金额,任一条件达到即视为合同期结束。(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江滨西路大简巷32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庆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70032
质疑联系人:温州市中心医院监察室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070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财,马菊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40,85860232
质疑联系人:喻胜良、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1、0571-85860270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市行政中心18号楼7楼717室
联系人:王骢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8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