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心医院双屿院区改扩建工程2#门诊医技楼屋顶直升机停机坪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中心医院双屿院区改扩建工程已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温发改审〔2021〕73号、温发改审〔202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统筹,出资比例约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市名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门诊医技楼屋顶直升机停机坪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温州市中心医院双屿院区,建设内容为温州市中心医院双屿院区改扩建工程2#门诊医技楼屋顶直升机停机坪工程,可配合当地紧急消防、救援救灾等用途。停机坪直径为25m的圆形,设计机型为AW139,机身全长16.66米,最大起飞重量为8吨。中心标高31.8m,建筑面积约497.27m2。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土建、停机坪电气、消防、试飞验收、民航局备案等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3 施工总工期:配合施工总承包进度按期竣工并移交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机场场道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企业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停机坪项目的施工类似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0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参加投标者,请予2024年5月29日至投标截止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在温州市梅宅路上美小区11幢一单元402室领购招标文件。
5.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6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温州市府东路宏国大厦15楼1号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投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s://www.wzhosp.com/)和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wzcfjt.com/index.shtml)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市名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南塘五组团16幢商办楼614室
联系人:厉工
电 话:0577-8818150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梅宅路上美小区11幢一单元402室
联 系 人:叶女士、黄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129902 15058782981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