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中心医院双屿院区改扩建工程已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温发改审〔2021〕73 号、温发改审〔2021〕4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市名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辐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0577-WZ-YS-07)控制性详细规划D-15地块,地块位于鹿城路南侧,西临下寅路,南临黄龙山路,东靠黄龙山。本次工程费用299.56万元。
2.2招标范围:防辐射建设项目,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3 施工总工期:120天并配合施工总承包进度按期竣工并移交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②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包含相关辐射防护工程经营范围。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4企业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辐射防护工程的施工类似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带网址的网页复制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8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在温州市鹿城区上美小区11幢1单元402室领取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2025年5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温州市府东路宏国大厦15楼1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投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公开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s://www.wzhosp.com/)和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wzcfjt.com/index.s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地 址: 温州市南塘五组团 16 幢商办楼 联系人: 厉工 电 话:0577-88181509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上美小区11幢402室 联 系 人:黄女士 陈先生 电 话:0577-88129902、15868708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