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改善学科发展的支撑条件,发挥学科负责人在学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促进重点学科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确保各重点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同时,为了规范科研项目的管理,鼓励专业人员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努力申请承担科研项目,提升科研课题的档次,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争取多出科研成果,以增强医院整体科研能力和水平。根据近年来医院制度建设、学科发展和科研工作的实际需求,对医院原有的重点学科经费管理办法、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论文出版物、专业人员外出学习管理等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修改。管理办法调整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内容更全面、更具体:重点学科经费管理方面增加了重点学科和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责任制以及剩余经费的处置权,明确了各类经费开支范围和各类经费开支的比例;科研经费管理增加了有关横向经费的管理等内容等。
二、经费使用流程明了、可操作性强:新管理办法规定了详细的重点学科经费使用审批流程,科研经费的组织实施如何提取,各类科研经费的开支报销程序,相关管理部门的如何监管等方面,有利于规范管理经费,便于相关人员使用经费。
三、经费向高层次的学科、课题倾斜:医院给予建设期和建设期后的经费保障,加大了市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的支持力度,帮助支持学科向更高层次发展;管理办法增加了有关申报厅级以上课题的奖励,明确了厅级以上课题提取组织实施费,并按照课题级别依次提高组织实施费,鼓励支持专业人员参加科研活动,申报高档次的科研课题。
四、各类经费统筹、灵活使用:管理办法对重点学科经费、科研经费以及科室的学习培训经费在一定程度上统筹使用,如重点学科部分经费用于学科人员培训学习,课题经费也可用于课题组人员外出会议学习等。
五、提高重点学科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的经费使用主动权:管理办法明确了学科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的经费使用的主动权,全权支配经费,包括学科人员和课题组成员的奖励和补贴,并在购置设备和实验材料上给予优先政策。
六、加大重点学科和科研课题的激励政策:重点学科经费管理中增加了学科年度考核的奖励方法和奖励额度以及完成建设任务后提取部分剩余作为奖励的规定,科研经费管理增加了有关申报厅级以上课题的奖励部分,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科和课题负责人的积极性。
新的经费管理办法突出了经费向高层次的学科和科研项目倾斜的特点,有效合理地使用重点学科、科研和学习经费,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更大的效益。重点学科经费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已于4月1日开始实施。